【天津条约开放通商口岸有哪些】《天津条约》是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,清政府与英、法、美、俄四国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一。该条约不仅扩大了外国在华的侵略权益,还进一步打开了中国的通商口岸,使中国社会经济和政治结构受到更深层次的冲击。
在《天津条约》中,明确规定了多个新的通商口岸对外开放,这些口岸的设立,标志着中国对外贸易格局的进一步改变。以下是根据条约内容整理出的开放通商口岸信息。
一、总结
《天津条约》在原有通商口岸的基础上,新增了多个港口城市作为对外通商口岸,这些口岸主要分布在沿海及内河地区,便于外国商品输入和中国资源输出。这些口岸的开放,不仅增强了列强在中国的经济影响力,也加速了中国近代化进程的展开。
二、天津条约开放通商口岸一览表
| 序号 | 通商口岸名称 | 所属省份 | 开放时间 | 备注 |
| 1 | 天津 | 天津市 | 1860年 | 北方重要港口 |
| 2 | 汉口 | 湖北省 | 1861年 | 长江流域重要城市 |
| 3 | 苏州 | 江苏省 | 1861年 | 长江下游经济重镇 |
| 4 | 杭州 | 浙江省 | 1861年 | 钱塘江流域核心城市 |
| 5 | 牛庄(营口) | 辽宁省 | 1861年 | 东北地区重要港口 |
| 6 | 宁波 | 浙江省 | 1842年 | 《南京条约》已开放 |
| 7 | 厦门 | 福建省 | 1842年 | 《南京条约》已开放 |
| 8 | 上海 | 上海市 | 1842年 | 《南京条约》已开放 |
| 9 | 广州 | 广东省 | 1842年 | 《南京条约》已开放 |
三、简要分析
从上表可以看出,《天津条约》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天津、汉口、苏州、杭州、牛庄等五个通商口岸,其中天津和牛庄是北方的重要港口,而汉口、苏州、杭州则位于长江流域和东南沿海,具有重要的经济地位。这些口岸的开放,使得外国资本和商品更容易进入中国市场,同时也为中国传统的自然经济带来了冲击。
此外,虽然宁波、厦门、上海、广州等口岸已在《南京条约》中被开放,但《天津条约》的签订进一步巩固了这些口岸的地位,并扩大了其功能和影响范围。
通过以上总结和表格,可以清晰地看到《天津条约》所规定的通商口岸及其分布情况,为研究近代中国对外贸易和外交关系提供了重要参考。


